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國際私法
Conflict of Laws 
開課學期
109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邵慶平 
課號
LAW411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400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1303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1LAW4110_PIL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「國際私法」係對於牽涉外國人、事、物的法律爭議,就我國與相關其他國家之法律,決定應適用何國法律的規範。在我國,這樣的規範主要明文規定在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之中。本課程將先對國際私法的基本理論與發展進行討論,再針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具體規定逐一分析。 

課程目標
1. 思考法律衝突的發生緣由與法律選擇的基本理論。
2. 瞭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。 
課程要求
高度上課參與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以電郵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隨堂指定判決或文獻 
參考書目
1. 馬漢寶老師,國際私法:總論 各論,2014年8月。
2. 柯澤東老師(吳光平增修),國際私法,2020年10月。
3. 曾陳明汝老師、曾宛如老師,國際私法原理(上集),2008年5月;(下集),2012年3月。
4. 劉鐵錚老師、陳榮傳老師,國際私法論,2018年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上課參與 
60% 
 
2. 
期末報告 
40% 
期末報告,字數至少3000字,上限原則上為1萬字。報告後另附評釋判決。 繳交日期:本學期最後一次上課時繳交。 109.12.2上課補充說明: 1. 最後一次上課(110.1.6)繳交報告紙本時,報告後方請附上評釋之判決。 2. 最後一次上課上課前,請將「報告電子檔」,以及「評釋判決之歷審判決檔案」,寄給邵老師及張景儒助教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6  導論
 
第2週
9/23  國際私法的目的、性質與法源
 
第3週
9/30  關係最切之法律:從侵權行為出發

閱讀文獻:許兆慶,國際私法上「最重要關連原則」之理論與實際 ─ 以涉外侵權行為選法規範為中心(2001) 
第4週
10/7  關係最切之法律VS特殊侵權行為 
第5週
10/14  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一) 
第6週
10/21  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二)

閱讀文獻:林恩瑋,法庭地優位或是特徵性履行,法學叢刊第245期(2017) 
第7週
10/28  停課一次 
第8週
11/4  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三) 
第9週
11/11  事實發生地:多數債權人、債務人與債之消滅
 
第10週
11/18  物之所在地法;法律行為地法 
第11週
11/25  當事人本國法(一) 
第12週
12/2  當事人本國法(二) 
第13週
12/9  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一) 
第14週
12/16  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二) 
第15週
12/23  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三) 
第16週
12/30  自主學習、報告撰寫(停課一次) 
第17週
1/6  兩岸四地與國際私法
課程總結